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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拘!

——16日夜目击大规模强制执行行动
1998-07-18 来源:生活时报 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讯实习记者林靖报道7月16日20:30,海淀法院执行庭40余名法官和法警队的20多名法警全副武装地列队于庭前,命令一下便兵分三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始了对拒不执行裁决义务者的大规模夜间集中突击行动。

本报记者随第一路警车出击,于8:48到达第一站,但由于被执行人换了房,执行庭法官留下传票,让这家住户通知被执行人。

21:18,双榆树西里某楼4层,执行庭法警敲着被执行人赵某的门。赵某系河北青云仪器厂工人,法院判决其将骗取的住房腾空交还原告,搬回原安置地点,并将其使用欺骗手段领取的5500元拆迁经济补偿费退还原告。判决后赵未履行义务,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也未依照判决书规定腾退房屋及退还5500元义务。此次,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两分钟后,赵某出来开门,见屋外站着十多个身穿警服的法警,赵某强横地拒绝还钱。“不就是拘留吗?拘吧!”但当法警要带他走时,赵又嚷着要给单位打电话。“明天再打。”法警断然拒绝。

21:35警车停在某小区内。“现在我们兵分两路行动。”

然而法警又扑空了,被执行人家里没人。一位执行庭法官说,“法院派人来了好几次,都没敲开门,给被执行人的传票他也没看。”

21:58,五棵松一家小店门口,法警迅即堵住一楼的店门。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拉开店门。“杨某,你欠玉渊潭中学的31560元今晚能不能拿出来?”“我今儿没钱!”执行庭法官对他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杨某没说别的话,就在决定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遂被法警带上了警车。

22:30,北医三院附近某楼。一个40多岁的妇女出来开门。“你向刘某借的13000元人民币现在能不能还?”“什么钱?我不知道。”当法警给刘某带上手铐的时候,她一边硬扯,嘴里一边嚷道:“我不走!”

23:01,青河某楼。被执行人的母亲出现在门口。“张某在吗?”“不在家。”“那您把这张传票交给他,让他到法院来。”

23:24,西三旗某楼4单元。被执行人的父亲气咻咻地打开门:“他不在!”“那您让我们进去看看。”“不成!这不是他的房,是我的房,家里还有病号呢。咱说清了,弄坏了门,我找你们法院去!”“那您把对面的门开一下,我们看看就走。”

17日0:00,记者所在的第一路军最先返回法院,法警将三个被拘留的人带进了暂看室。一个小时后,另两路执行法警也先后到达,共有7名拒不执行裁决义务者被拘留。

17日上午9:00,7名被执行人被带上了法庭,海淀区法院宣布了对这些人拘留15天的决定。

海淀区人民法院的王振峰副院长在强制执行现场会上说,此次公开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对妨碍法院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者拘留,目的在于严肃国家法律,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充分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当前还有些单位和个人在接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后置法律不顾,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视而不见,置其信誉与人格而不顾,甚至撕毁法院封条,转移法院已查封、扣押的财物,以暴力威胁、污辱谩骂等手段妨碍法院执行。他们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同时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庭后,一位到庭的听众说:“法律就应该有法律的尊严,全国都该这样强制执行。一方面发挥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曝光,对那些拒不执行裁决义务的人也是一种压力,使他们要考虑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人格尊严与信用。”

海淀区法院已于5月22日向社会公开了部分长期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中确定的执行义务及被执行人及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的财产金额等共60多件案子,涉及54个单位或个人,总标的金额达1000余万元,现已了结29件。目前海淀区法院发出了1998年2号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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